时光飞逝,又是一年。
半年来,《金融法苑》与读者们一起经历了改革的风风雨雨,关注着国内、国际的风云变幻:东南亚金融危机、港府决斗“大鳄”、俄罗斯金融风暴、国际金融电子化、日本金融改革“大爆炸”……读者目光所及,正是我们笔触所在。为此,我们曾经广发信函,南下深圳,和干万读者共呼吸。
过去一年,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在相继关闭了中创、海发行和广信之后,人行对自己也动了结构性的大手术—撤并各级省分行。证监会的地位得到加强,证券的集中监管体制终于基本确立。11月,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保险业的监管步入了正轨。国务院加强对外汇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打击逃汇、套汇的通知。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证券法》,历时8年的证券“大试验”获得了法律承认。
无论是整顿金融秩序还是加强市场监管,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进行,改革的成果也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依法治国”毕竟已是我们的治国方略。正是基于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在全球金融动荡的八月创办了《金融法苑》。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本小册子,借助开展“北京大学金融法律培训活动”,加强读者对金融法律的认识,使读者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能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单位的权益。
随着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金融法苑》的研究也会不断深入,读者将和我们一起更加深刻地掌握金融法律。我们希望,《金融法苑》和我国刚起步的金融业一样有活力,一样魅力四射。
本刊编辑部
1999年1月1日

1999 > 1999年总第12辑、第13辑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