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22小组成立背景
1997年7月,泰铢刚贬值时,无人料想得到风暴会如此迅即地恶化,以致在6个月之内如“多米诺骨牌”般把泰国、印尼、韩国送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怀抱。亚洲金融危机刚开始时,诸多西方的经济学家和政坛人物都认为这是亚洲自己的金融体制问题,是亚洲在政策上出现许多错误。但是从亚洲中央银行的角度看,这不仅是亚洲金融风暴,实际上是全球性的金融风暴。由于金融风暴是全球性的,因此就证明国际金融秩序架构出现了问题。1997年9月,日本大藏省曾提议创办亚洲金融基金,来协助克服亚洲金融风暴,但在欧洲和美国的强烈反对下,最终没有成立。11月,亚洲各国中央银行和财政部与美国在马尼拉谈判,成立了马尼拉架构,这个架构承诺,应该考虑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1998年4月,美国克林顿总统也发表了承诺,希望有一个国际性的小组来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然而,这个小组的成立也是国际政治问题。以前发达工业国家(从G-7到G-10)一直控制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个架构如何创立,应由他们说了算。但是这次新兴国家作为金融危机的受害者,强烈要求对新的国际金融架构发表意见,所以美国就牵头组织了一个G-22小组。G-22就是G-7加上15家新兴经济系统,包括香港、新加坡这两个离岸中心;亚洲有中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韩国;拉丁美洲有墨西哥、阿根廷、巴西、智利;非洲有南非;东欧有波兰。这些国家共同参与研究有关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经合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参与了这些工作。
G-22小组的首要任务就是确定要研究哪几个问题,然后基本上分为三个小组开展工作。第一个小组是研究关于透明度问题,由英国英伦银行的副行长与本人代表新兴市场(香港特区)主持;第二个小组就是关于增强和巩固金融体制,由意大利财政部的副部长和阿根廷的财政司秘书长主持;第三个小组是关于国际金融危机,由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和墨西哥的财政部副秘书长主持。自1998年4月三个小组的分工确定下来后,我们先后在伦敦、纽约、华盛顿召开了三次大会,并由这3个小组的6个主席与国际清算银行秘书处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提交了报告。10月5日,G-22国的财政部长与中央行长会议接受了我们的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关于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个:第一,全球性的金融市场与本地化的法律与监管架构相脱节,以致造成监管与信息方面的极大漏洞;第二,国际化、全球化的金融市场缺乏全球化的标准。即使有一些标准存在,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和监管;第三,全球性的金融市场,却不是一个自由的市场。不但进出市场有限制,而且市场中的竞争也不是自由化的,市场出入的法律架构也是落后的;第四,从宏观方面看,各国和地区原则上支持一个自由市场,但在微观自由市场的结构上存在分歧;第五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高度杠杆率的问题。这也是亚洲金融风暴所带来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那么,为什么说金融风暴出现的最大问题就是怎么分配亏损的问题呢?这就必须提到阿罗(Canith Ar-row)和阿克欣(Diroll Action)两位著名教授的理论(即不可能定理)。这个理论认为,用民主化的方式分配盈余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当产生亏损的时候,却不能用民主化的原则去分配亏损!这是一个逻辑上的问题。这个理论在拉美金融危机中就已经显现了。亚洲金融风暴基本上也属于这个问题。亚洲出现的就是泡沫经济,在泡沫经济开始时,大家都有盈余,都有分配,皆大欢喜,但是泡沫经济一旦破灭,整个经济就开始亏损,这时就没有人会自愿承担亏损。所以,亚洲金融风暴的问题也就是亏损由谁承担?是由受害国承担,还是由国际经济组织,比如说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承担呢?还是说来自国外的投资者、贷款者也应当承担亏损呢?国际银行认为,他们借钱给东亚国家,自然不能承担亏损,各国一定要照原来的条件偿还贷款,否则,就不再提供新贷款。没有新贷款,几个国家的整个经济系统就会垮掉。不过这里存在一个道义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知道有国际上的保证基金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即使他有了亏损,也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担,这样就容易产生道义风险,各国就不会自律来控制自己的风险问题。
三、各小组的建议和看法
1.G-22第二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增强和巩固国际金融体制。
该小组一致认为:(1)国际金融市场需要更多的国际化的咨询中介机构,需要建立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有了国际性的会计标准后,就要严格执行这个基本准则。(2)需要建立国际性的安全网络。泰国之所以出现金融危机,就是由于其银行体系比较薄弱,印尼、韩国也是这样的。银行体系出现问题,越快改革越好,越早改革越好。(3)第二小组基本上支持巴塞尔委员会的呆帐准备金的规定。巴塞尔协议规定,全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应该是8%。从表面上,全世界很多银行都符合这个要求,但实际上不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假的(如日本的银行系统)。呆帐评估的原则一旦国际化,这些国家的实际资本充足率是不够的。后来,许多外国投资者也看清楚了泰国、印尼、韩国的银行也存在这个问题。(4)建立统一的银行资产评估原则,加强国际合作,促进信息交换和透明度。
2.第三个小组主要是研究怎样解决金融危机。
他们认为:(1)最重要的问题是避免危机,而不是解决危机。为什么许多国家很迟才了解到金融危机呢?这是由于政府当时承担了最后风险担保人的角色,就是说如果银行出现问题,政府就承担整个经济存款者的利益损失。政府一旦承担这个风险,就产生道义风险问题。银行家认为,反正是政府承担风险,我们可以浑水摸鱼。所以,对此急需一个良好的破产法律机制和完善的市场退出架构。(2)鼓励债权人采用“集体行动条款”解决争端。比如说,有100家银行签了一个银团协议,借钱给韩国,只要其中一个贷款者不肯同意解决债务条件的话,那么整个债务解决的架构就不可能成功,所以,一个政府在国际市场里筹款,首先要有一个“集体行动条款”,就是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决定怎样处理这种债务争议。(3)促进建立一个有序合作公平的危机解决机制。亚洲金融危机的问题基本上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肯承担最终贷款者的角色,亚洲风暴中暴露出来的一连串问题,就是信心危机问题,这就需要一个中央银行来承担最终贷款者的角色。在全世界的架构里,大家以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承诺承担最终贷款者的角色,但是,美国人跟欧洲政府不容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担这个角色,不仅不容许,而且美国政府直到1998年10月才承诺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本。这样,亚洲投资者、国际投资者知道:第一,没有一个最终贷款者;第二,发达国家政府不肯及时提供贷款,这样亚洲金融危机就出现了无人负责的局面。于是许多投资者就走为上策,投资一撤,亚洲金融系统就一连串地倒了下去。所以,市场信心是至关重要的问题。(4)建立一个持续有效的维持秩序的危机管制机制。1997年7月20日,亚洲的中央银行已经意识到会发生金融风暴,而且大家在风暴之前已经了解到泰国是最可能产生危机的经济系统。11家中央银行(包括日本人民银行、泰国、马来西亚中央银行、香港、新加坡金管局、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于1997年7月28日在上海达成了一个协议,成立亚洲金融新借贷体制,强调亚洲中央银行共同合作筹办融资,借钱给一个急需融资的经济系统。此前1997年7月2日,泰铢已经贬值了。8月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东京召开了一个经济会议,在会议上,每个亚洲政府都拿出10亿美元(包括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区)贷给泰国,一共是172亿美元。东京会议是第一个研究解决这次亚洲风暴问题的国际性会议,这个会议提出了一个重大原则,即透明度的问题。美国政府不但没有承诺贷款,而且还要求泰国中央银行一定要公布他们的表外负债,即234亿美元的全部负债。这样投资者看到,泰国的帐户上已经没有钱了,172亿贷款与泰国的负债234亿相比是不够的。我当时虽然不在场,但一听到这个消息就知道援助泰国的计划肯定成功不了。因为如果外国投资者和泰国本国的存款者都知道钱不够的话,大家一定会挤提的。实际上,除了各国官方筹款172亿,日本银行已经跟泰国自愿承诺他们不会撤资。他们不会提供新的贷款,但也不会收回以前的贷款。所以我当时建议泰国中央银行的行长立刻召集所有外资银行自愿承诺不会撤离。但泰国中央银行认为他们没有这个权利。接着我要求日本大藏省召集国际上的银行提供承诺,但日方表示只可以叫日本的银行自愿不撤离,却没有办法叫美国和欧洲的银行也如此行事。最后我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持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宣布一个稳定机制,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认为他们在法律上没有这个权力,不可以担任这个角色。这样情况就很明显了,既然泰国的钱不够,大家就走为上策,于是泰铢就垮了。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为泰国垮了是因为没有多给钱,认为只要多投些钱在印尼,就可以解决印尼问题,但是没有看到印尼有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即印尼许多私营机构在新加坡有私人的贷款。如果那些已经向泰国提供贷款的银行,因泰国政府无力偿还,而收不回贷款。那么他肯定要预测在哪个国家还会存在这个问题,当然最弱的系统就是印尼,于是他们就在新加坡挤提贷款,在新加坡的印尼机构没有美元还贷款,只好卖印尼盾买美金,这样印尼盾也垮了。第三个经济系统会是谁呢?就是韩国,这样一连串全垮了。很明显,如果私营机构、政府当局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没有一个持续的维持秩序的机制,我们没有办法解决亚洲金融风暴的问题。
四、关于透明度的问题
自由市场需要信息,需要高度的透明度,促进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透明度有三个组成部分,第一是私营机构,第二是监管当局,第三就是国际金融机构。我们现在谈这三个问题。
(一)信息缺口问题
这个小组一开始就认识到,信息透明度存在几个问题:第一是信息不足。第二是信息充分,但没有鼓励架构来参考信息。比如说,德国中央银行说,我们有很好的信息,经济专家、经济研究所都一致认为泰国肯定会出现问题,那为什么德国银行还是贷款给泰国呢?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贷款部门都说,美国银行可以借钱给泰国,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借钱给泰国,所以从竞争方面考虑,还是照样贷款给泰国、韩国、印尼。第三,有充足的信息,但是我们没有能力吸纳、分析;尤其是新兴的市场,多半没有这种智慧和能力。第四,监管架构问题。第五,信息合成谬误。举个例子,比如说,北京的每一个地产商都向银行说,我这块地是北京最好的,预计一定可以高价卖出的。如果每个地产商在北京都这么计算的话,其后果就是过分的供应量,价格必垮无疑。价格一垮,地产商就亏损了,地产商亏损,就变成了银行的呆帐了。所以,每个人以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总体上却是错误的,这就是信息合成谬误。这个小组很明确认识到,坏帐就等于坏的统计,就等于坏的风险管理,就等于坏的信息,坏的风险管理就等于错误的管制和政策,所有这些相加就等于金融危机。所以金融危机是在一个错误的信息基点上暴露出来的,有错误的信息,就有错误的决策。所以,这次透明度小组提出了基本原则,好的信息和好帐户,是一个自由、活跃的市场的基础,没有好的信息基础,就不可能有好的金融市场。
(二)对私营机构的建议
小组建议对私营机构:第一,要建立一个好的标准,必须遵循五个基本原则:1.越快公布帐目越好;2.提供完善的信息;3.信息一致性;4.加强风险管理;5.建立和完善审计与管制制度。第二,要有一套核心的由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并由国际证监会组织定期进行评价,这项工作将在1999’年底完成。第三,编辑、公布、出版有关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和其他国际投资者的信息和数据,并加强对其的检查,将在1999年9月探讨编辑信息和数据。
上述五项原则很重要,亚洲各国帐目上有很多错误,尤其是日本的帐目,错误很大。现在有一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但是到今天还没有委任。因为这需要国际证监会组织来认定这种会计准则属国际水准。估计要到1999年末才能确认这些原则。美国、英国、德国起初拒绝接受监管对冲基金的建议,而香港等新兴经济则坚持认为这非常重要,到1998年8月仍然达不成一致意见。1998年9月份,在华盛顿开会时,美国长旗资本管理公司出事了。美国、英国、法国立刻转变立场,表态支持这个建议,同意加强对冲基金的透明度管理。
(三)对各国当局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建议
(1)对各国当局的建议。看政府的透明度,基本是了解其外汇储备的流动情况。亚洲风暴的信息漏洞表现在哪里呢?基本上有几个大的漏洞:第一就是泰国中央银行没有披露其负债变化;第二是印尼私营机构在新加坡借了600亿美元的短期贷款;第三是韩国非银行机构在香港、新加坡也是借了差不多600亿美元的短期贷款。国际清算银行都统计不到这些贷款,因为这不是通过银行提供的贷款,而是通过非银行机构和衍生工具进行融资。所以,我们希望政府当局有高度的透明度,就需要定期收集编辑准确而大量的信息,这问题将由国际清算组织来研究,并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贯彻执行。
(2)对国际金融机构的建议。从国际金融机构看,要求国际金融机构也要有高度的透明度,就是谁监管监管者的问题。一个监管机构需要被监管者有高度的透明度,但是监管当局有没有高度的透明度呢?很明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没有高度的透明度,国际大众对其角色并不了解,所以它的透明度也要加强,也要披露信息。如果没有高度的透明度,就没有钱。美国人有一句话:你要我出钱,我就要参与你的决策。所以,国际金融机构需要有很高的透明度,这需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私营机构良好合作。
G-22小组三个报告已被各国财政部长会议接受。但是后来有一个政治问题,就是瑞典、瑞士、荷兰、比利时四个国家强烈反对,他们提出如果没有参与G- 22小组建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上要激烈反对这些建议。所以要接纳他们进行合作,G-22就变成了G-26,以后基本的工作是由国际清算银行跟国际货币基金来创办新的工作小组,积极研究G-22报告的建议。

1999 > 1999年总第17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