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 2001年总第30辑

市场的力量

  
新的一年了。回首去年,中国在多年的“通胀恐惧”之后遭遇了通货紧缩,特别是在国企改革进入了关键年度的时候,不免让中国政府有点忧心忡仲。在试用了增发国债、扩大财政赤字等多种手段扩大内需失败之后,许多人又想起了股市。虽然没有证据表明“5.19的股市井喷”有政府干预,但是6月15日的《人民日报》社论称:“这是恢复性上升”,不免让许多至今还对1996年社论打压股市记忆犹新的人跌破眼镜。可惜股市好像扶不起的阿斗,在7月1日正式实行《证券法》之后一蹶不振,此后无论是3类资金入市还是扩大券商融资渠道,甚至连保险资金放出笼来也无法挽狂澜于不倒。12月24日平安夜,沪市收盘1355点,没有让广大股民过一个快乐的圣诞。
  幸好现在我们知道掩耳盗铃是自欺欺人,政府也开始聆听和重视学者的声音了。无论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政府委员会还是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委员会,都可以在其中看到学者的身影。也许学者的客观会让我们在世纪末多一些冷静态度,少一些狂噪情绪。
  从股市融资并没有错,毕竟投资者也希望通过提供资金来分享企业发展的利益,但是这一切都必须按照《证券法》所规定的“三公”原则来进行。可惜的是中国的上市公司总把股民当作傻子。最新的案例是西藏圣地的股权纠纷案。按照约定,作为西藏圣地的第一大股东,四川经协应注入净资产1949.34万元,其中包括吹塑设备一台,价值人民币1624.2万元,但实际上西藏圣地上市几年了,设备和资金一直没有到位。大家不免要问:第一大股东注资不实,资金不到位,验资报告是如何通过的?西藏圣地在公告中,强调在上市之初,即发现第一大股东注资不实,并多次向当地政管部门和西藏政府汇报。那么这些情况为什么在发现当初不进行公告?如没有这场官司,西藏圣地还打算再隐瞒欺骗多长时间才告诉股民?如此重大事件不公告,已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属重大违规。投资者更有理由怀疑这么多年西藏圣地的中报和年报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么重大的事件在中报和年报中为什么从来没有被提起?西藏圣地历年中报和年报的真实性也不免受到人们的怀疑。
  西藏圣地股权案不单单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和股权之争,它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国股市的一些制度性问题,值得学者们仔细思索一番。
  1999年金融界最时髦的词是“债转股”。按照解释,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是双赢。对企业来说,债转股后债务就变成资本金,卸掉沉重负担的企业可以轻装上阵,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对银行来说,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不良资产有了盘活的希望和可能,金融风险得以化解。但是,中国的事情真是很难说,在某些企业的眼里,债转股是国家“为国企谋幸福”的末班车,所以一些企业一面报盈利要求上市,另一方面又哭亏损要求实施债转股,让你真是哭笑不得。
  据悉,目前要求实行债转股的国有企业已多达500家,资产总额3000多亿元。其中,已由国家经贸委向商业银行推荐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有89家,资产总额590多亿元。但是,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据《财经时报》的消息,首家债转股试点方案的实施遇到了困难。9月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签订了有关对北京水泥厂实施债转股的协议,被称为是我国首家债转股方案。按照预定的计划,债转股的第一步是把北京水泥厂改建为由信达公司和北京建材集团持股的股份公司。但是,到了11月底,公司还没有注册下来。据说是双方在如何计算停息的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北京水泥厂认为,应该以5月31日为基准日,水泥厂所欠建行债务的利息在这之后就应该停止计算。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认为,应该以债权转为股权的时间为停息的基准日。据悉,北京水泥厂所欠建设银行贷款目前每日计息额为30万-40万元。将不良债权转为股权,这是银行为改善自己的资产质量期待已久的事情。但是为此要减少利息收入,却是他们始料不及的。由于首批实行债转股的企业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他们既是银行的贷款大户,又是银行利息收入的大户。尽管这些企业的贷款本金难以按期收回,但目前仍能按期付息,一直是银行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实施债转股后,这些债务被资产管理公司托管,银行利息自然就会大大减少。
  在这里,信达和北京水泥厂为了各自的利益会有一番角逐,这是正常的,市场本来就是各方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谈判和交易的场所。但是我相信,北京水泥厂作为债转股全国首例试点,北京市政府很快会介入,双方也很快就会达成一致意见。可惜,这种结果不是市场谈判的结果,所以符不符合市场规律,还需要市场来检验。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最大的收获也许是认识到了市场的力量。但是,从建立一个公正的市场秩序,到让市场发挥力量,我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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