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5月15日,倪润峰不再担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的总经理,而只担任董事长职务,据说长虹因此进入了“后倪润峰时代”。以倪润峰为首的长虹通过降价等手段,占据了国内市场的大部河山,把洋彩电品牌挤出了前十名。长虹也因此自称“以民族昌盛为己任”,虽然受到了行业内外的非议,但国内消费者毕竟从降价中获得了货真价实的好处。
在各种非议中最为强烈的声音是指责倪润峰搞价格大战、恶性竞争,导致彩电行业利润率下降。国内其他几个彩电巨头曾经试过搞价格联盟,但就像经济学家早就预言过的—在竞争市场上,寡头垄断是无法持久的—所以,毫无例外的是,这些价格同盟也统统支持不了多久。长虹是彩电行业的大佬之一,当它率先降价时,价格同盟无力处罚它,其他竞争对手也只有跟进,否则价格同盟也许保住了,但市场份额就损失了。
其他行业有比彩电业的“部分价格同盟”更为可靠的办法。许多行业以行业协会的名义,颁布了所谓的“行业自律价”,如果会员企业违反规定擅自降价,协会就以行业自律的名义处罚它。更厉害的是民航业,由作为行业主管的民航总局出面禁止各航空公司的降价竞争,引来的是消费者的一片嘘声。
5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也正式成立。据说该协会的三大职能作用是:(1)加强同业约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业规章,规范执业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2)为央行加强监管发挥补充作用,督促各家银行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3)提供行业服务,抵制侵害银行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行业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调解业务纠纷,组织员工培训等。
从有关报道来看,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制止国内各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违规行为。我们都知道,前几年银行之间的“储蓄大战”持续不断,高息揽储现象屡禁不止。但是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必须通过成立自律协会的方式来解决,以及自律协会是否能够解决得了,我却有不同的看法。
“储蓄大战”背后并不仅仅是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那么简单。从理论上来说,中国银行业中一般不会发生通过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而排挤其他对手的情况,因为在这个市场上最大的几个竞争对手规模相当。除非得到额外资金支持,任何一个银行都不可能通过亏本销售的策略而拖垮对手。这也是虽然长虹多次大幅度降价,但还是高于成本价格的原因。因此国内银行业间发生的恶性竞争,其原因在于银行的管理机制问题。各银行的储蓄部门只负责揽储,成本高低在所不问,当然导致的就是不计效益的“储蓄大战”。
从这个角度来说,市场上其实并不需要行业自律来管理价格:如果价格低于成本,法律自然会介入进来,规制这种蓄意排挤竞争对手、企图垄断的行为。如果在价格还高于成本时统一禁止降价,该协会反而可能会面临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垄断市场的法律指控。
行业协会之所以有产生的必要,绝不仅仅因为同行之间需要经常聊天,而是因为行业之间存在一种休戚与共的关系。就银行来说,大家都知道银行业建立在公众对银行信用体系的信心之上,而这种信心其实非常脆弱:一家银行的倒闭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所以,一个银行服务质量和信用的下降也许会导致公众对整个银行体系的信心减弱。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作用,通过自律的形式维持银行服务水准,可以提高银行声誉,对整个银行业都有好处。因此,我认为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定位更应该着眼于如何通过自律提高银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不是简单地成为央行监管的“分支管理机构”—它的要求应当比央行还高。
他律
与行业协会的自律性规定不同的是法律,它往往是银行管理者发布的,是他律的。但如果有一个法律颁布之后却无法得到实行,立法与执法者当然都会很头疼。最近的一个例子是非法买卖人民币问题。5月1日实行的《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但是,因为第三套人民币将在今年7月1日停止流通,民间的一些收藏家已经把眼光盯住了它。据说,在成都,八成新总面值为18.88元的第三套人民币已经卖到了130-140元,翻了七、八倍。据央行的官员透露,央行早就知道存在这种非法行为,但是却无力制止,因为人民银行并没有执法手段。
解决“有法不依”的办法有很多种,但总的趋势不外两个:一个是外向的,以立法所规制的对象为取向,最后往往推演出“刁民”的结论,相应的解决办法无非是加强执法的力度和加重处罚的后果,所谓“治乱世用重典”。但无论是加强执法力度还是加重处罚后果,相应地都会带来执法成本的增加。
另一个趋势则是趋向于内的,立法者需要反省自身:立法的目的是否适当?立法是否适于执行?在这里我们也想问,法律上为什么要做这种规定呢?作为纸币,人民币自身的价值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第三套人民币被人们炒作,主要是因为它快要退出流通,成为了收藏的对象,投资者支付的是第三套人民币的收藏价格。这和以高于票面价值买卖邮票是一样的道理。买主在高价买入第三套人民币之后,显然不会再把它投入流通,因此这种买卖其实有助于尽快帮助第三套人民币退出流通。法律上禁止这种买卖有何意义?它的危害在哪里呢?
另一种他律的措施是资本市场的管制。许多企业上市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在深发展和浦东发展银行上市之后,许多银行都在争取今年上市。跑得最快的是民生银行,据说可能在6月份就正式发行上市,跟进的还有华夏银行、交行和招商银行。上市融资当然可以补充银行的资本金,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在引入资本金的同时,还需要引入投资者的监督。如何利用这种监督改善银行的管理体制,是各准备上市银行的领导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在上市之后,这些投资者就成为了上市银行的股东了,也就是行长们的“老板”了。
5月19日,中国和欧盟就加入世贸达成协议。从披露的部分中欧世贸协议内容来看,保险业的开放比中美世贸协议还要快上两年。外来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了,这种竞争压力是不是也应该算一种他律呢?
2000年5月21日

2000 > 2001年总第35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