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 2001年总第37辑

赢利就是美

  
2000年9月13日,大通曼哈顿集团(CHASE MANHAT-TAN CORP.,以下简称”大通”)和JP摩根公司(JP MORGAN&CO.,以下简称“JP摩根”)终于宣布了他们之间总金额超过300亿美元的并购方案。如果此并购方案获得批准,合并后的”JP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CO.)将成为拥有6600亿美元资产的全球第6大金融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美更是排名第三,仅次于FI-DELITY投资公司(9560亿美元资产)和BARCLAYS环球投资公司(7830亿美元)。其实,华尔街对这一次的并购可以说毫不意外。因为自去年美国金融改革法案通过之后,原先的分业经营模式被混业经营模式所取代,金融巨头们就已开始摩拳擦掌,准备进行新一轮的并购浪潮,藉此对整个资本市场格局进行洗盘重构。(有关美国金融改革法案的背景介绍及点评,请参见笔者发表在《金融法苑》总第30 - 32期上的系列文章)。果然,下半年以来金融界的大动作不断。7月,瑞士商业银行(UBS AG)以108亿美元买下了PaineWebber投资银行;8月底,第一波士顿信贷集团宣布以115亿美元收购原属安盛集团(AXA GROUP)旗下的Donald-son,Lufkin&Jenrette投资银行。其后,市场上就开始传言会有更大规模的并购接踵而至,中等偏大规模的投资银行被认为是最有可能的收购目标,出资收购的则多半是传统的大型商业银行。当时关于JP摩根可能会被收购的消息就不胫而走,其股价也不断攀升。
  金融业到底应该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这已是一个讨论了很久的问题。本来,金融业最为发达的美国是国际上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的代表,不过去年年底通过的金融服务改革法案废除了原先由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确立的分业经营模式。这一变化,乍看上去似乎说明混业经营成了当今的发展趋势,像花旗集团(CITYGROUP ),德意志银行(DEUTSCHBANK)和新生的JP摩根大通这样金融百货公司式的“大而全”的金融服务模式将大行其道。那么,即将人世、正倍感危机与挑战的中国金融业,应该如何看待这个“分业还是混业”的问题呢?显然,国内金融界已经注意到了美国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变化以及最近发生的这一系列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并购事件。舒立女士在2000年10月号的《财经》杂志的“财经观察”栏目上发表了题为“大通/摩根购并案讲了些什么?”的评论文章。而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夏斌先生近日在“2000年中国金融国际论坛”上更是表示,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妥善处理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是当前中国金融业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国可以进行混业经营的一些试点工作(见新浪财经报道,11月2日)。舒立女士在其文章里提出:通过一系列金融业购并事件及其演进,我们更要透过“大而全”的表象,来领会更深刻的道理;关键还是我们对国际银行业整体发展的潮流应当有更全面的理解。对舒女士这个具有相当普遍性的观点,笔者当然赞同。不过,关于到底如何解读大通/摩根等金融购并案,到底如何看待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似乎还有进一步阐明的必要。
  首先要强调的就是,不管在金融业还是整个经济领域,从来就没有什么“大就是美”或“小就是美”的简单定论。经济规模并非是资本市场所关心的关键所在,市场更为关心的是经营效益和营利能力,因为这才是投资回报的来源。所以说,“大就是美”或“小就是美”都不正确,要说只能说“赢利就是美”。9月份大通和摩根合并是为获取更多赢利;10月份电信巨擎AT&T决定要把自己一分为四,也是为了提高赢利。在美国,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就是公司的季度盈余报告;像大通与JP摩根这样的大型并购,费用非常高,如果不事先经过研究估算判定并购会有助于提高盈余,根本不可能成交。但在国内往往还过多地注意规模,以至于动辄就会祭出什么“强强联合,打造**航母”的旗号来,不过却很少见到并购对企业盈余影响的研究分析。
  那么,为什么认为像大通与JP摩根这样的金融并购会有助于提高赢利呢?根据目前公开的资料,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一般来讲,大通并购JP摩根可以大大地相互加强彼此的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使新公司获得更多的客户,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大通并不是纯粹的商业银行,只不过它的投资银行分支远不如商业银行分支知名,JP摩根也不是纯粹的投资银行,只不过这几年其商业银行分支不如投资银行分支出名。舒立女士注意到JP摩根在新公司13人的董事会里只占5席,不过没有注意到新公司的名字是“JP摩根大通”而非“大通JP摩根”。之所以这样命名的原因就是,一般认为JP摩根在投资银行业的客户(尤其是企业客户)中远比大通知名和具有吸引力。另外,两家的业务重叠部分也没有舒立女士想象得那么多,大约只在10%左右。大通和JP摩根可以通过共享客户资源而开拓更多的业务,因为大通擅长于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JP摩根擅长于向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套用电子商务的流行术语,就是大通擅长于B-to-B, JP摩根擅长于B-to-C。因此,与其说大通和JP摩根是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结合,不如说是B-to-B与B-to-C的互补结合。并购宣布后,两家已经开始联合开展业务,从头三个星期的情况来看,势头不错,已经额外增加了价值约5000万美元的业务。
  第二,两家合并可以节省可观的管理开支。据估算,并购可以削减不必要的雇员约3000人,每年总共可以节省15亿美元的开支。这样,虽然并购的各种费用总计高达28亿美元,但两年下来节省的开支就可以超过并购费用。
  其次要强调的是,金融业到底是“分业经营”好还是“混业经营”好,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复杂程度。在美国,推动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驱动以外,很重要的就是客户对于综合式或全能式金融服务的需要与日俱增。就拿对金融服务需求相对简单的个人来说,一个人除了必备的支票账户、储蓄账户这两个银行账户以及社会保障账户和保险账户,一般还肯定会有信用卡账户、投资账户(包括基金账户、股票账户和债券账户等)和雇主提供的退休储蓄账户,很多人还会为子女教育等原因设置信托账户。试想一下,你是愿意有一家能提供综合服务的金融服务公司呢?还是愿意每个月收到一堆账户报告,经常需要在不同公司的不同账户之间不断转账?像花旗集团在吸纳了所罗门史密斯巴尼(SolomonSmithBarney)之后,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从一般储蓄到退休储蓄到信用卡到投资管理的全套服务,非常具有吸引力。估计大通银行这次也会善加利用JP摩根的投资管理业务。
  目前,中国的经济复杂程度还远不及美国。对大多数个人来说,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还停留在存钱、取钱的阶段。不过,随着证券市场的兴起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估计对综合性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起码,对于全国几千万股民来说,如果金融机构可以同时提供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无疑会方便得多。
  最后要强调的是,在一个开放的竞争性市场上,由于现代资本流动性越来越强,金融业重新整合、优胜劣汰的速度相当快,金融企业应该格外具有进取心和危机感。可以说,除了上面提到的因素,推动目前美国金融业并购的另外一个动力就是金融企业的进取心和危机感。在美国的金融服务业,金融品牌和金融王朝的建立或崩溃都很快。10年以前,JP摩根是全美最大的银行,目前却只能排第九;而当时大通根本就不是前10名的商业银行。10年前的高盛投资银行也远不如现在出名。摩根斯坦利添惠更是1997年摩根斯坦利与添惠和DISCOVERY公司合并之后的产物,而目前的美林比以前已是逊色不少。在金融改革法案通过之后,谁都意识到又一轮的优胜劣汰即将来临,如果不及时行动、作好准备、抢占有利市场地位,恐怕就会被淘汰出局。其实,这一点倒是格外值得中国的金融企业深思的。
  2000年11月3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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